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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,离婚协议约定花40万卖给女方却遭违约,男方如何依法收回房屋?
2025-06-18
【鼎麒律所亲办案例声明】本文为鼎麒律师团队全权代理的真实胜诉案例。为绝对保护当事人隐私与核心财产信息,文内所涉当事人姓名、具体公司名称及精确实控资产数据等均已作脱敏化名处理。案情逻辑与裁判规则真实可考,未经本所书面授权,严禁任何形式的搬运与洗稿。
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,离婚协议约定花40万卖给女方却遭违约,男方如何依法收回房屋?
案由: 离婚后财产纠纷 | 标签: #昆明离婚律师 #离婚协议违约 #房屋腾退 #物权保护 # 鼎麒律师事务所
一、案件背景
赵先生与张女士于2020年11月结婚,后于2024年6月协议离婚。 涉案房屋系赵先生婚前全款购买,产权登记在赵先生名下,婚后双方对房屋进行过装修。《离婚协议书》明确约定:赵先生将该房屋(含车位)以4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张女士,张女士需在2024年12月前付清; 如张女士未按时付清款项,则必须搬离房屋。 然而,离婚后张女士不仅逾期未支付购买房屋的款项、拒绝搬离,还强行扣留了该房屋的房产证原件、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。 面对赵先生的腾退要求,张女士要求走法律程序,并以“对房屋进行过装修、对分割有异议”为由进行抗辩。沟通无果后,赵先生委托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张亚南律师提起诉讼。
三、关键证据
四、法院观点
经法院主持调解并释明法律:房屋系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个人财产。 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合法有效,女方未能按期付款,触发了协议约定的腾退条件,应当履行搬离义务。 同时,针对女方提出的婚后装修补偿诉求,考虑到装修属于添附行为,通过调解一揽子解决双方争议,兼顾合理诉求,更有利于化解矛盾、案结事了。
五、裁判结果
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,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
六、诉讼策略和律师工作
面对本案的履约僵局,张亚南律师与付晶晶实习律师采取了精细化的办案策略:
七、风险提示
八、法律规则总结
九、律师提示
在起草离婚协议时,对于“一方购买另一方房产”的情形,应当为“买方不付款”预设更完整的解决方案。 强烈建议在协议中明确加入:约定所有权人可解除合同、约定装修无偿归房屋所有权人、约定逾期腾退的占有使用费标准等细节。协议条款的严谨度,直接决定了您日后维权和打破履约僵局的速度!
十、常见问题解答
Q:房屋是男方婚前全款买的,离婚时约定卖给女方,女方违约不给钱,男方能直接赶人吗?
A:可以。 本案中,律师采用了物权保护路径,当买方(女方)违约不付款时,卖方(男方)直接依据物权请求权要求腾退,而无需先行解除买卖合同或要求支付价款,这大幅缩短了权利救济周期。
Q:婚后双方一起出资装修了男方的婚前房产,离婚时女方能要回装修费吗?
A:装修属于添附行为。 若双方无特别约定,可视为对房屋的赠与,或由所有权人给予适当补偿。本案中,律师将装修补偿作为调解的“交换筹码”,男方最终支付了6万元的合理补偿,以换取女方快速且彻底地腾房并交还证件,避免了另案起诉和评估鉴定带来的时间成本。
【本案关键词】离婚后财产纠纷、房屋腾退、离婚协议违约、物权保护、装修补偿、调解结案、鼎麒律师事务所